Contents内容: 由于代理人未规范录入旅客信息,给我司航班不正常通知与保障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引发旅客投诉。为保证我司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品质,现特别提示各营业部客户经理,严格要求代理人必须按规范录入旅客联系方式等信息,以确保我司不正常航班信息能及时、准确通知到旅客。如未按要求备注旅客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旅客,导致旅客投诉的,我司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1、 根据《BSP国内客运销售代理协议》违约责任中的要求,代理人如未按我司规定在订座记录中录入旅客的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导致航班发生变更时无法及时通知到旅客而引起旅客投诉或索赔。我司可给予代理人:⑴赔偿旅客全部损失外,并追加处以Y舱价格两倍的违约金罚款;⑵赔偿我司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2、 旅客联系方式备注标准格式为:OSI HU CTCT 手机号码,例如:OSI HU CTCT 13000000000; 3、 代理人接到我司航班变更信息后,应及时将不正常航线信息通知到旅客。如有航班保护或签转需求,可直接致电咨询海航不正常航班处理小组(值班电话0898-66539266/ 66717368)或当地营业部处理。 特此提示 |